更新时间:2025-12-2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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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()、中南大学校园网()、中南大学采购与招标管理中心网()发布。
(1)投标人认为本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,可以在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,按《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<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>的通知》(湘财购〔2024〕67号)规定,以纸质书面形式向采购人、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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